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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要求初生儿抚养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15: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蒙蒙 李承曦)15岁与人同居,4年后产下一子,年轻的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此时孩子刚刚出生两个月。近日,怀柔法院受理了这起抚养纠纷。

  王某起诉称,她在2004年与比自己大11岁的张某认识,不久后两人开始同居,当时自己只有15岁。在共同生活4年后,王某于今年生下1男孩。在生活中王某与张某的母亲经常发生矛盾,与张某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王某认为自己与男友感情已经不复存在。

  对于这4年的同居关系,王某表示痛心疾首,她希望摆脱双方这种同居关系,只想好好抚养儿子,所以起诉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王某同时还认为张某作为孩子的父亲,应该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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