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14日起,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廉租房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16:17  台海网

  N本报记者 曾小琴

  本报讯 14日至27日,泉州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并按情况选择住房租赁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廉租房、租住公房租金减免等其中的一项保障方式。

  据了解,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5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保障,需填写《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入户调查表》,该表可上泉州市房地产信息网www.qzfdc.gov.cn下载。

  泉州市房管局介绍,14日至27日,各县(市、区)将对辖区内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此次调查摸底以“入户调查为主,个人申报为辅”的方式进行。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