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陈黎) 国务院扶贫办针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的“雨露计划”已经使全省20多万户贫困家庭脱贫。尽管有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的支持,培训完全免费,但仍有部分贫困家庭无法负担培训期的生活费和交通费。记者近日获悉,省扶贫领导小组决定,今后将对参加“雨露计划”培训的贫困生发放生活费和交通费两项补助。
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凡是符合“雨露计划”培训要求的参培学员,均可享受生活费和交通费两项补助。补助标准为:参培学员每人每月可享受生活费50元补助和一次性安置就业交通费150元补助。生活补助费由各市扶贫办和“雨露计划”培训机构根据实际培训人数,逐月向在册学员发放,参培学员在安置就业前,一次发放交通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