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昆明的士可拒载醉酒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2日02:04  华龙网-重庆晚报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10日审议通过。《条例》明确,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乘车应有人陪护,否则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权拒绝服务;客运出租汽车遇乘客招呼停车后不载客属于拒载行为。

  此外,遇到出租车驾驶员不使用计价器收费或不按核定运价收费、不给付专用车票、由于交通事故等原因中断运送服务的情况,乘客可拒绝支付车费。据都市时报

  网络编辑:甘健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