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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注意事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2日03:46  新晚报

  一、哈尔滨市区自编自选号牌时间及号段为:2008年10月6日12时起,用户可以在互联网上根据编号规则自己编制满意的号牌,目前,互联网上的编号规则为数字-字母-数字(哈市自编号牌号码段中的字母为D,如:黑A-24D76、黑A-77D88)

  二、方法:

  1.进入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的网址:www.hljjtgl.cn

  2.机动车所有人选择哈尔滨市。

  3.机动车所有人按照“选号系统”中的提示,完整、真实录入相关的信息。

  三、范围:

  目前,在互联网进行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仅限于哈尔滨市区(包括呼兰、阿城)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及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蓝牌)(车长超6米的轿车上黄牌,不在此范围内),且为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出厂未超过两年的国产车和进口车。转移登记的车辆暂不开展此项业务,仍然实行原拍号程序。

  四、注意事项:

  1.一个车辆识别代码号(车架号)只能有一次选择机会,请认真填写,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若由于车主自身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选号无效,后果由车主自负。

  2.信息输入项前为* 号为必填项。

  3.按照“自主编号系统”中的提示,完整、真实录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签注的姓名/名称、编号(单位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地址),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上签注的车辆识别代码(VIN)。如登录的信息与资料信息不符,或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机动车无法注册登记的,自主编号无效。

  4.在“自主编号系统”中完成号牌自主编号后,应当在预约的时间内到车管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领取受理凭证,逾期5个工作日未申请的,该牌号视为自动放弃;因车辆及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车管所予以退办的,自主编号无效;车辆注册登记后未满3年需办理转移登记的,将收回自编的号牌,现机动车所有人必须通过车管所计算机随机选号。

  5.在“自主编号系统”中自编号牌,不能再通过车管所计算机编号系统再次选号。

  6.未在“自主编号系统”中自主编号的,直接到车管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只能通过车管所的计算机编号系统随机选择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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