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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工成本均增加额不超过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2日04:0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广东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并于当日下午听取了情况汇报。据有关课题调研的初步结果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人工成本均增加额不超过4%,对企业影响非常微弱。但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非法代理问题十分突出。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建议全国人大,应加快立法打击从事非法公民代理行为。此外,广东将结合实际,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参加汇报会。

  大多数企业已接受新法

  有关课题调研的初步结果显示,新法实施后企业人工成本均增加额不超过4%(具体比例有待调研工作全部结束,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才能最后确定),这对企业影响非常微弱,因此,大多数企业也逐步接受和适应了新法,并在政府的规划和指导下加快升级调整。

  “当然在新法实行的过程中,我省仍面临着不少困难。”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友君在会上说,新法实施后,一些企业误以为该法的实施将使企业的经营成本大幅上涨,令企业利润锐减甚至亏损;一些企业误以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甚至连一些企业搬迁关闭的原因也被归结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少数企业对新法的误解、误读使规避该法的情况不断发生。同时,一些劳动者也误以为新法单方面完全倾向劳动者,提出不少法外诉求。

  非法代理问题突出

  据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非法代理问题十分突出。随着广东珠三角劳动争议案件的大量上升,一些个人和中介组织专业从事有偿代理的现象泛滥。今年上半年珠三角地区劳动争议案件急剧上升,非法代理是关键因素之一。非法代理危害甚大,代理人私下收取30%至50%费用,甚至以几百万买断劳动者权益,所得赔偿款悉数被代理人侵吞。非法代理的盛行导致劳动者不能从申请仲裁免费的法律规定受惠。同时,该行为也恶化了劳资关系,有的代理人为牟取私利,鼓动职工提出不合理诉求,要求满足“法外诉求”。

  建议设立“恶意欠薪罪”

  肖志恒在汇报会上指出,广东将尽快出台《广东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办法》、《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条例》、修订《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等配套性地方法规和政策,加快出台养老保险省内无障碍转移办法,改革完善养老保险省级调剂办法,研究适合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肖志恒还建议,国家应加快配套立法,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制定配套法规,出台法律解释,并加快立法打击从事非法公民代理行为。建议修订《刑法》时,设立“恶意欠薪罪”,对恶意逃避工资支付义务的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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