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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原副市长受贿判10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2日04:05  信息时报

  安徽消息 前日上午,蚌埠市原副市长吴洪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芜湖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洪明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赃款72.6万元人民币、美元1.2万元、港币1万元、欧元0.2万元、日元10万元、购物卡12.7万元和赃物一套红木沙发、一块帝陀手表依法上缴国库。

  现年54岁的吴洪明是歙县人,发案前系黄山市政协副主席,此前曾任歙县县委书记、黄山市副市长等职。2001年12月,他调任蚌埠市副市长,2006年2月,他当选为黄山市政协副主席。吴洪明受贿犯罪时间跨度有10余年之久,达59笔之多,一路做官,一路受贿,成为因涉嫌渎职犯罪被安徽省检察机关查处的最高级别官员。法庭宣判后,吴洪明在庭上表示将认真考虑是否上诉。

  《安徽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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