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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首次专门为中小企业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2日08:29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 白昕)辽宁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不仅将有政策的强力扶持,更将有专门的法律保障。10月10日,记者从沈阳市中小企业局了解到,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辽宁省首次将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到地方法规加以促进规范。

  90%中小企业有各种“病症”

  记者了解到,辽宁省中小企业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发达省份相比,发展总量偏小、排名相对靠后、产业素质也不够高,同时还有制约发展因素较多、创业环境不够宽松等困难。其中,今年上半年,沈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专门对市内近百户中小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发现90%的中小企业明显存在制约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各类问题。

  立法为中小企业“减负”

  《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共8章41条,分别就总则、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条例的颁布,为辽宁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记者了解到,条例从辽宁省实际出发,重点在政府给予中小企业积极支持的措施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

  鼓励成立小额贷款公司

  为了破解中小企业在银行信贷难的问题,条例不仅对当前兴起的小额贷款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作出了规定,还进一步明确,鼓励国有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好的民营企业以及其他有能力的法人成立贷款公司,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渠道,这成为条例的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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