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村民冒充局长诈骗一审被判刑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2日09:47  台海网

  陈某雄是名业务经理,因生意亏损而债务缠身,而后摇身一变跨区域“当”起了四个部门的局长,借用单位办公室,冒充单位局领导,开始“上班”,将客商召到办公室开会,两个月时间,诈骗60余万元。昨日,泉州丰泽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陈某雄有期徒刑13年。

  2007年9月间,陈某雄因生意亏损,伙同黄某、李某、林某、谢某(均另案处理)预谋诈骗。陈某雄以一公司老板的虚假身份与江西省萍乡市教育局(简称教育局)联系,骗称要在萍乡市出资3000万—5000万元投资办学,并与当地学校签订企校合作办学协议,从而骗取该教育局的信任并向其借用了会议室。之后,由陈某雄冒充萍乡市教育局副局长等身份,其他同伙谎称萍乡市教育局需统一制作校服,联系厂商,先后骗取丰泽区、惠安县等地服装厂商的信任,假冒教育局的名义与服装厂商签订校服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陈某雄及其同伙以回扣、考察经费、领导嫖娼被抓需花费等为借口,骗取数家制衣有限公司魏某等人39万多元。

  2007年9月至10月间,陈某雄等如法炮制,骗取江西省武宁县农业局的信任并向其借用办公室,骗取福建等地的果商21万余元。2007年10月,陈某雄等骗取江西省抚州市教育局信任并借用会议室。与福建等地客商见面欲以相同手段再次诈骗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最后认定,陈某雄伙同他人骗取他人财物价值60余万元。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陈某雄有期徒刑13年。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