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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流”电发灼伤头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01:50  金羊网-新快报

  头发脱落近1/3,苦主索赔2万被拒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 许方健 实习生 孙中彬)“花470元电发却被烫伤头皮,一个多月了我的头还很痛。”于小姐9月6日在名流发型连锁店的一次电发,竟出现这样的事情。

  于小姐告诉记者,9月6日下午1时许,她在广州天河城二楼的名流发型连锁店电发,“换了三个发型师电了两次,我的头发才电完。”下午5时许,由于电发效果不好,发型师要求为她再电一次,“当时我说头皮有点痛,不然过几天再来,但发型师态度坚决说如果过几天再电要重新交钱。”在抹了一些烫伤药膏后,于小姐开始第二次电发,“到晚上八点才烫好,花了470元,用了7个多小时”。

  因为回家后头皮一直很痛,9月7日于小姐便去医院做了一次检查,结果显示她的头顶处有一直径约3厘米的创口,还伴有黄色液体流出。于小姐便再到一家治疗脱发的店做了电脑头皮检查,结果显示她的头发脱落了近三分之一。

  事发“名流”店店长郭女士告诉记者,于小姐头皮在该店电发过程中确被烫伤,总公司已派人专门负责处理。据该公司郑先生表示,他们已对于小姐被烫伤表示了歉意,但对于小姐赔偿2万元的要求,公司无法赔付。

  10月6日,于小姐到天河区法院申请调解,要求2万元的精神赔偿。但该公司只愿意退回470元的电发费用和1000元左右的医疗费用,对于精神伤害却不作任何赔偿。

  据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主任介绍,只要确定于小姐头皮被烫与脱发有关联性,于小姐可以提出误工、医疗、营养、精神损害赔偿等,最高可赔付10万元。

  昨日,于小姐表示,她不接受此次调解结果,必要时将起诉“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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