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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不文明或暂禁投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01:51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 史剑 于璐)记者从市建委发布的《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中获悉,今后凡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施工单位,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者将有可能被暂停投标资格。

  该办法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州市行政区(从化、增城市除外)内进行的拆除工程和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施工活动必须遵守。其中规定:认真搞好文明施工并获得“广州市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广东省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等称号的施工单位,将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给予奖励;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将被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关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并视其程度,施工单位将有可能被暂停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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