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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存维修资金交楼过户或受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04:04  信息时报

  据市国土房管局统计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共归集商品房维修资金总额超过25亿元;已售公有住房方面,维修基金累计归集共23.80亿元。

  针对维修资金归集难的问题,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追缴力度,包括在商品房交付、二手房过户手续上加以约束。首先,在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进一步督促业主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其次,对于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1998年9月30日之前的商品住宅和已入住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商品住宅,拟采取业主不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不予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的措施。

  此外,对于应缴未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商,将继续采取限制其在国土房管局办理相关业务的措施进行追缴。对于在工商局已无企业资料登记的开发建设单位,拟采取在报纸上公布公司名单,协助业主启动法律程序,对欠缴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司法诉讼,通过司法结案以明确责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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