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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11高技能人才获国务院特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04:05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朱小勇 实习生 周秋敏 通讯员 车育杰 徐栋 刘远涯) 昨日,由团省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的“岭南杯”第三届广东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闭幕。大赛共选出3个工种的9名优秀技工代表广东参加全国总决赛。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郑朝阳在闭幕式上透露,广东省今年将有11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人才激励政策。

  郑朝阳表示,根据国务院今年下发的文件,高技能人才将可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广东将有11名高技能人才可享受到这种待遇。据了解,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每次选拔不超过400人。高技能人才享受特殊津贴的津贴标准、经费来源和发放办法,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相同。选拔周期为每两年选拔一次,对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务院授权人事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一次性发给人民币20000元。

  郑朝阳指出,省劳动保障厅还将按照广东的“双转移”战略部署,组织全国竞赛广东选拔赛。另外还将组织30个职业的21项省级竞赛,88个职业的19项地级市竞赛,以激烈广大劳动者学技能转业务。“岭南杯”第三届广东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只是其中的一项,大赛脱颖而出的9名选手将代表广东参加全国总决赛。据悉,参加此次大赛的铣工、装配钳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三个竞赛项目的前三甲将在10月底进行为期三天的总决赛。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首次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范围,并明确规定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可优先申报。据了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高技能人才实行限量推荐,广东共获得11个名额指标。全省各市最多可推选1名高技能人才到省人事厅参选。经过专家评议和审核、公示后,上报国家人事部。各市推荐的高技能人才必须是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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