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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举措:
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步伐将不断加快
基于对“三农”问题的准确把握,这次全会深刻提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措施:“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专家表示,长久以来,许多地方在发展过程中并没有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来通盘考虑,城乡发展二元化结构的长期存在,不仅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提升较慢,而且使城市发展特别是城市经济发展也面临后劲不足的问题,最终必然会制约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根据这一指导方针,把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目标。
专家认为,这是我们党对8亿农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表明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更加重视解决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既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就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全会从8个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专家表示,随着一项项极有含金量的措施的陆续出台,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步伐将不断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崭新格局将不再遥远。
3个要求:
为农村改革发展
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和重大原则,也是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紧紧抓住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线,着眼于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对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作出系统部署——
全会强调,要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
基层组织建设,始终是做好党管农村工作的基础。全会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全会还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专家表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整个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将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全会作出的这一系列具体部署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必将对建设文明、清廉、和谐的乡村产生重大而积极影响。
新闻链接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
到十七届三中全会
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
十二届三中全会: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随后,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十三大: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指出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十四届三中全会: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后,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制订了继续深化改革的总体蓝图。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新阶段。
十五届三中全会: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1998年10月,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一次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战略部署的重要会议,对于开创我国农村和农村工作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十六届三中全会:继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后,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以此为起点,经济体制改革踏上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征程。
十七大:对未来5年和更长时期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提出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为主题。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毫不动摇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新华)
10个中央“一号文件”
改革开放30年,围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包括数个中央全会文件和10个中央“一号文件”。
1982年: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进一步放宽了农村政策,肯定了“双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制。
1983年: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 ,明确提出联产承包不仅在贫困地区,偏远山区可以搞,别的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并不是不可以搞。
1984年:第三个一号文件《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央开始规范家庭承包的政策,明确提出承包到户的家庭承包期可以延长到15年。
1985年:“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取消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
1986年:“一号文件”《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开始寻求改革的新的突破口,农村改革最终的结果废止人民公社,确立了家庭承包经济的地位。
2004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这是时隔18年后中央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
2005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2006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007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8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