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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二OO八年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补充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04:5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原定于2008年5月18日举行的我省上半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因地震灾害延期,经研究,现就上半年全省统一招警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一)笔试和专业测试

  笔试时间为2008年10月25日,专业测试时间为10月25日至27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于2008年12月5日公布。(二)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10月25日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12月16日在各招考单位和报名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于2008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于2008年12月26日18:00前结束。

  面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7日至29日。面试具体事项由省公安厅和各市(州)分别通知。(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原则上安排在面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公安厅和各市(州)分别通知考生。

  二、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特殊专业职位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按照进入体检人数与录用名额1.2~1.5: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考点设置、准考证打印、加分政策、考试费用减免、考试退费问题以及其他事项,按照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二OO八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补充公告》执行。

  二OO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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