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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07:15  深圳特区报

  【本报广州10月12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李明)今天,记者从广东省科技厅获悉,根据新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广东正式启动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申报受理工作,截至本月22日为申报集中受理时间。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目前尚无法准确估算广东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增减多少,但可以肯定的是,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将面临考验,广东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格局也将发生变革。新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搞“终身制”,有效期为3年。凡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将由25%减按15%征收。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居国内领先地位。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增加值、出口销售收入、技术出口项目及合同金额均名列前茅,初步形成了以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技术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域相对集中,广州、深圳在全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龙头作用比较明显。广东省科技厅相关人士表示,新的认定办法必将对广东的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将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根据新的认定办法,具备六个条件的企业才有资格称为“高新技术企业”。这个有着人力资源、研发费用等准入条件的“门槛”并不低,与过去的认定办法相比,增加了新的内容。如: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等。

  针对原有高新技术企业关心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新老办法如何过渡等问题,广东省科技厅有关人士解释,2007年底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外已按原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依然有效,但在按新办法重新认定合格后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可提前申请重新认定,亦可在资格到期后申请重新认定。

  对原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未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对经济特区等新设立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业内人士表示,新标准在三方面作较大调整: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必须是规定的八大技术领域;在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能力、企业成长性等方面的指标加权计分须达70分以上;近三年的研发投入有硬性规定。“这些变化可能给广东的相关企业带来阵痛,广东之前不少高新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按新规可能有不少企业无法达标。”

  业内人士称,新标准对广东而言利弊并存,虽然可能会使广东短期内减少了高新企业数量,但从长远看,将对广东传统产业升级和产业发展方向起到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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