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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07:20  深圳商报

  位于大梅沙成坑(宗地号为J402-0328)的用地和位于小梅沙村西侧(宗地号为J404-0003)的用地,市人民政府规划部门未对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涉房地产依法不得买卖。

  欢迎广大市民举报投诉,提供相关证据证实的,每宗奖励人民币200元。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83139030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5254249 2536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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