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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大梅沙成坑(宗地号为J402-0328)的用地和位于小梅沙村西侧(宗地号为J404-0003)的用地,市人民政府规划部门未对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涉房地产依法不得买卖。
欢迎广大市民举报投诉,提供相关证据证实的,每宗奖励人民币200元。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83139030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5254249 2536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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