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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王永涛 陈士祥
□记者胡志英
本报临沂10月12日讯一男子与一女子解除同居关系发生纠纷,因为民俗的关系,该男子姜某及家人不让女方从门口拉嫁妆。兰山法院调解无效后,将姜某拘留。
姜某今年24岁,兰山区白沙埠某村人,因与张某产生同居财产纠纷,经兰山法院调解结案。张某返还姜某彩礼1500元,姜某返还张某嫁妆一宗。
执行中,在法院办案人员主持下,女方组织人员及车辆到男方姜某家拉嫁妆,此时姜某及其家人雇用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阻碍执行,以女方拉嫁妆走大门会带走自家财气为由紧闭大门,要求女方必须将嫁妆全部从院墙上带走。
办案人员明确告知,该行为系不良风俗,必须纠正,经耐心劝说,姜某及家人仍拒不开门。
为避免矛盾激化,办案人员决定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法庭,以争取做通姜某的思想工作。无奈姜某仍执迷不悟,拒不配合法庭工作,法庭遂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拘留期间,法庭干警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姜某的思想工作,姜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和家人的愚昧行为感到悔恨。
鉴于姜某承认错误诚恳,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姜某的拘留措施。姜某当即返回家中,欲主动履行义务,但又遭到其父母、姐姐等人的强烈反对,姜某利用深夜趁家人熟睡之际自行雇车将女方的嫁妆等财产全部送至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