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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济华
本报临沂10月12日热线消息 初中学生小明(化名)交了30元押金在一书店办了会员卡借书,退卡时却被告知,办卡时交纳的押金店方不予退还,会员可在店内拿 30元的书来抵押金。12315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商家的做法涉嫌强卖,是不合理的。
小明告诉记者,他是临沂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大约一月前,他去学校附近的一家书店内购书时,老板向其推荐:办“读书卡”成为该店的会员可以以优惠的价格借书,押金也能退还。小明觉得条件比较优厚,就交了30元会费办了一张读书卡。
由于在学校借书也比较方便,而办卡的书店内存书量也不多,几天前,小明找到店主想要退掉会员卡并拿回押金。店主却告诉他,当初办卡时交的钱是不能直接退还给读者的,小明可以从书店里“免费”拿30元的书籍来充抵押金。
“早知道是以这种方式‘退’押金,当初我肯定不会办这个会员卡。”小明说。
记者致电12315维权中心后,工作人员称,如果书店在办理会员卡时未向读者说明真实情况,书店就涉嫌虚假宣传,侵犯了读者的知情权。而读者退卡就要购书的规定也涉嫌强制进行交易,是不合理的。目前,12315已经接受彭女士的投诉,工作人员将在近期对此事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