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企业最高可获50万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08:12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陶相银

  □通讯员杨智铭

  本报威海10月12日讯日前,威海市政府印发了《威海市实施品牌战略奖励办法》。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且最低年纳税额达到200万元的企业,可获得5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每增加一次奖励,企业最低年纳税额需增加200万元。

  据《办法》内容,本《办法》奖励的范围是:威海市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农(林、水)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山东省质量管理奖,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且最低年纳税额达到200万元的企业。

  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得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农(林、水)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山东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奖励10万元。同一企业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农(林、水)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山东省质量管理奖的,分别给予奖励。其中同一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山东名牌产品、山东名牌农(林、水)产品的,同一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的,只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同一企业每增加一次奖励,企业最低年纳税额需增加200万元。奖励资金由威海市财政和企业纳税所在地财政各负担50%。


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杨智铭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