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范华栋
□通讯员王波石军
本报烟台10月12日讯近日,一起八旬老母亲状告七旬儿子的赡养案件在烟台市牟平区法院调解下顺利结案,老母亲吴某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年近七旬的儿子祝某承担起了赡养义务。
据牟平区法院办案人员介绍,原来,吴某今年已届84岁高龄,自己的大儿子祝某也年近七旬。近几年来,由于年龄大,丧失劳动能力,祝某认为自己还要靠子女赡养过日子,自然就没有义务再赡养老母亲,但这引起了老母亲和其他弟妹的不满。今年,吴某将祝某和自己其他四个子女一起告上了法庭。
案件起诉后,经过法院调解,祝某又主动承担起了对老母亲的赡养义务。
记者 范华栋 通讯员 王波 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