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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超市包装生食未用“变身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08:12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武波

  本报烟台10月12日讯从10月1 日起,“限塑令”补充意见正式实施,要求手撕袋(连卷袋)必须打上“食品用”字样和“QS”标志。10月12日,记者在烟台市多家知名超市走访时发现,多数超市在包装熟食时,已普遍使用“变身手撕袋”,但包装生食,仍在使用空白手撕塑料袋,空白手撕袋放在柜台边供顾客自由取用。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有关部门7月10日发布的“限塑令”补充意见,10月1日起,手撕袋(连卷袋)除了明确禁止当作购物袋使用外,还要求卷袋上必须打上“食品用”的字样和“QS”等标志,并免费提供给消费者使用。以前居民习惯使用的无标志的空白手撕袋只能使用到9月30日。

  10月12日,记者走访了烟台市区的多家知名超市,发现只有少数大型超市执行了这一新规定。在位于南大街的大润发超市,记者发现印有“食品用”和“QS”标志的食品专用袋已投入使用。据该超市工作人员介绍,连卷袋“变身令”出台之后,总公司就要求换用这种食品专用袋供顾客使用,“变身手撕袋”在他们超市已经投入使用近两周了。然而在美特好超市以及烟台当地的多家连锁超市,售货员在包装熟食时,已普遍使用“变身手撕袋”,但包装蔬果、生肉等食物时,仍在使用空白手撕塑料袋,空白手撕袋在柜台边供顾客自由取用。当问及为何没有全部换用“变身手撕袋”时,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尚未接到通知。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超市购物的消费者,大家普遍表示不了解手撕塑料袋的“变身令”,区分食品用和非食品用塑料袋的意识也不太强。正在挑选烤鸡的市民陈女士说,“只知道塑料袋的厚度有要求,不知道还要印上‘食品用’字样。”


记者 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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