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南京购房补贴今开始领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16:34  新民晚报

  本报讯据扬子晚报消息:在上个月出台的南京地产新政20条中,最让买房人关注的便是“购房补贴”这一新举措。记者11日从南京市房管部门获悉,房补发放细则已经“出炉”,并将于近日正式公布,其中明确了购房的确认时间,新房是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则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购房时间明确为合同备案日

  这份由房管、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的“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刚刚定稿,并计划在本周正式推行。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南京市民从今天起就能领到购房补贴。根据地产新政20条中的规定,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购买普通住房的,将对购房人发放住房补贴,即将公布的细则对这个时间节点给予明确,同时明确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需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必须在2012年12月底之前办理商品房住宅产权证,并在拿到产权证的同时给予补贴,如果错过领证时间,房补就将打水漂。

  精装房装修部分领不到房补

  记者了解到,细则不仅明确了享受房补的购房时间,同时还对购房补贴标准、购房补贴发放流程以及合同变更注意事项等做了详细说明。具体的“房补”标准为:

  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

  凡购买90至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0.5%的补贴。

  相关人士表示,购房补贴标准是按缴纳的契税金额来计算的,比如一套70平方米、总价60万元的房产,按规定可以领取6000元的房补,而一套120平方米、总价100万元的房子,则可以领到5000元。如果市民购买的是精装修房,且单独签订了装修合同,则装修部分的房价享受不到“房补”。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