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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娱乐”工程昨日启动,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不暴利经营、不强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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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谭志红)10月13日至10月19日,东莞在全市娱乐场所中开展“阳光娱乐”工程,要求娱乐场所经营者明码标价,不搞暴利经营,不搞价格欺诈,不搞强制消费,不制假售假,不做任何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
企业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
日前,文化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版权局等7部委发出通知,决定于2008—2010年在全国娱乐场所实施阳光工程。根据相关方案,东莞于10月10日举行了2008年“阳光娱乐”工程启动仪式,决定从10月13日至10月19日,开展为期一周的“阳光娱乐”工程,宗旨是“阳光娱乐,和谐文化”。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陈健秋在启动仪式上表示,东莞的娱乐场所是市场化程度最高、发展最快的文化市场门类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已渐趋成熟,培养了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娱乐场所经营企业。
陈健秋同时表示,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娱乐场所也迸发出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诸如娱乐场所普遍价格虚高,个别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利用娱乐场所吸毒、贩毒或传播色情信息等丑恶现象屡禁不止。希望通过开展“阳光娱乐”工程,形成行政管理、聘请义务监督员和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娱乐市场监管体系,将娱乐场所打造成为具有中国作风、中国气派、中国精神的娱乐场所。
要求经营者不搞价格欺诈
据介绍,有关部门将在为期一周的“阳光娱乐”工程中,引导经营者“阳光”经营,督促娱乐场所经营者加快换证进程,督促已换证的场所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要求经营者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明码标价,不搞暴利经营,不搞价格欺诈,不搞强制消费,不制假售假,不做任何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
各文广中心与执法分队还将规范娱乐场所经营行为,创造“阳光”形象。如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加强娱乐场所社会监督、聘请义务监督员重点监督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等。
各镇(街)文化市场执法分队还将落实日常巡查制度,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制止、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使用违法音像制品或曲库等违法经营行为。而消防部门也将开展全市娱乐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此外,娱乐场所还将签订《东莞市“阳光娱乐”承诺书》,承诺守法经营,创造健康的娱乐环境。
《东莞市“阳光娱乐”承诺书》内容
一、坚持诚信守法,倡导阳光经营;
二、坚持文明礼仪,倡导阳光服务;
三、坚持健康向上,倡导阳光消费;
四、坚持安全守制,倡导阳光管理;
五、坚持科学规划,倡导阳光标准;
六、坚持行业自律,倡导阳光市场;
七、坚持服务社会,倡导阳光发展;
八、坚持舆论监督,倡导阳光形象;
九、坚持消防规范,倡导阳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