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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两起事件引起人们的争议:深圳桑泰地产向业主退补数千万元房款,而北京一家开发商则因拒绝业主退补差价的要求而被告上法庭。孰是孰非?社会上对开发商及业主的行为莫衷一是。
⊙《法制周报》驻京记者 郭薇灿
正当楼市处于救与不救的争议时,近日,发生在深圳及北京的两起事件,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
深圳桑泰地产名为丹华府的楼盘推出特惠单位,对此前购房的业主,开发商按照特惠单位的价格,全部对购房者进行了差额补偿,成为首个全额补偿购房业主差额的开发商。
就在深圳桑泰地产对业主补偿差价的同时,北京的涂女士却因要求退还差价未果,愤而一纸诉状把其房产开发商告上法庭讨要差价。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将在近期审理。
进入2008年,楼市出现“寒流”,对于房产商采取降价措施后造成的价格差异,退与不退到底是谁说了算,业主因开发商降价要求补差价是否合理合法等问题,因这两起事件而备受关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院长助理、法学博士文学国教授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深圳桑泰地产同意向业主补偿差价,这是开发商的价格调整,属于企业行为。而业主通过施压、法律等形式迫使开发商予以补偿,这违背了商业契约的基本规则和市场经济买卖自愿原则。
开发商主动补差价
10月12日,正值周日。深圳的天空尽管阴沉沉的,但仍然挡不住人们看房的热情。
深圳桑泰地产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不停地招呼着前来咨询的人们。“房价降下来之后,人们自然就想来买了。”桑泰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因为是周日,来桑泰地产售楼处看房的人要比平常略显多一些。但是,大家对桑泰的关注,也许并不是针对其房价的高低或楼盘的优劣,而是桑泰地产采取了一鸣惊人的举措——向业主补偿差价,成为全国首个全额补偿业主房价差额的开发商。
进入2008年,由于楼市出现“寒流”,一时间,上海、杭州、深圳等大城市的房价纷纷缩水,而一些业主的房子还没到手,已遭遇大幅度缩水。
于是,在深圳出现了一种新现象,因部分开发商调低房价销售楼盘,不少业主纷纷提出了退房、赠送装修、赠送车位、减免物业费等要求,希望得到补偿。有的业主甚至还采取了一些干扰售楼处销售工作的极端措施,并到政府部门表达诉求。而就在深圳两大上市地产公司金地、万科分别称将不会满足部分业主提出的“补差价、退房”等要求时,桑泰地产却在同一时间作出了反其道而行的全额补偿差价的承诺。
按桑泰地产的承诺,对此前购房的业主,开发商将按照特惠单位的价格全部进行差额补偿。(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据记者了解,桑泰地产的这个楼盘于去年年底开盘,均价2万元/平方米,该楼盘推出的特惠单位,均价为1.6万元/平方米,起价为1.3万元/平方米,由此产生的差价,开发商愿意给予全部业主差额补偿。补偿分为两种方式进行:还没有签订合同的业主,开发商会直接以新价格与之签合同;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业主,开发商则以装修款的形式退回给客户。
目前,桑泰地产已对所有的业主进行了差价补偿。桑泰地产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具体的补偿金额还在统计中,估计总额在20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
桑泰地产营销总监蔡灿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开发商没有义务赔偿业主因为降价带来的损失。桑泰此次行动,主要是考虑业主是真心喜欢这个楼盘,我们不想让他们在短期内承担如此大的损失。从法律上说,桑泰地产此轮降价不需要对业主负经济责任,但是从道义上说,业主是出于对桑泰品牌的信任和支持才购买房子,桑泰此次‘全额补偿’是将消费者的置业损失转移到开发商,体现了我们对消费者的体恤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