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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工作应优先于本职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2:05  南方日报

  代表须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举单位监督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通讯员/穗仁宣)广州市人大上周给一些履职不力的市人大代表发出一封“警醒信”,督促其认真履职(详见本版10月9日报道)。鉴于绝大多数市人大代表的兼职身份,市人大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当本职工作与履行代表职责有矛盾且难以兼顾时,应该优先考虑代表工作,“因为市人大代表作为整体,代表全广州市人民的利益,这个责任绝不会比代表在自己单位所负的责任轻!”

  “警醒信”发出后,一些履职不力的代表也意识到自己失职,不过有些代表认为,不积极开会或者不参加闭会活动,主要是由于本职工作太忙,无法兼顾到代表工作。对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广州的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兼职的,基本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这难免与执行代表职务有矛盾。应该说,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都要兼顾,既不能只顾本职工作而忘了履行代表的职责,也不能只忙于代表工作而放弃本职工作。但如果出现难以兼顾的情况,则应该优先考虑代表工作。该负责人强调“市人大代表作为整体,代表全广州市人民的利益,这个责任绝不会比代表在自己单位所负的责任轻!”

  据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充分考虑到代表在单位负有繁重工作任务的因素,安排代表每年参加闭会期间活动的时间,一般在12天左右(少部分代表因为参加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活动,时间会相对多一些),而且从实际看这个时间是合适的。

  针对有些代表比较重视出席人大会议,而不大热心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的现象,该负责人表示,出席人大会议和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不可分割的。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在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大会期间工作的延伸,也是大会期间开展工作的基础和条件。据了解,闭会期间的活动主要是视察和专题调研、应邀参加执法检查、深入基层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代表通过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可以在人大会议上更好地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代表不认真履职怎么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人大常委会目前已建立和完善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要求各区、县级市人大代表联组每年组织5至10名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报告自己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并听取常委会的意见,接受选举单位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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