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100元;其中个人缴交20元,各级财政补助80元
本报讯(记者/亓欣欣通讯员张笛欧东林)记者从昨天从化市召开的城乡医疗保险会议上获悉,从化市已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到2009年底该市城乡医疗保险人口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
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要,凡在从化市户籍(含农村)未享受公费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在本市公办或民办中小学校、各类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纳入从化市医疗保险范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保险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100元/年,其中个人缴交20元/年,各级财政补助80元/年,政府资助居民医疗保险费所需的资金,由各级政府共同分担,纳入每年财政预算。
从化市市长梁建清表示:“要帮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确保这部分弱势群众100%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