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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幼儿园和同学家长同列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2:0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谢庆裕实习生/吴盈盈)9月2日,本报C04版《女童耳膜疑被同学戳穿》报道,原就读于白云区信×黄石幼儿园的小贤耳膜突然发现穿孔,家长怀疑这是幼儿园里同学用金属勺子柄将其女儿耳膜戳穿。但园方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承认,何小姐以女儿的名义把所在幼儿园和同学家长告上了法庭。昨日下午,该案在白云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

  受伤女童母亲何女士表示:“女儿受伤的鼓膜伤口目前愈合了80%。”她称,小贤现在进了新的幼儿园,但发现她刚进去时非常紧张,不知是不是这件事导致的,过了差不多半个月才恢复正常。

  在昨天的庭审中,原告增加了幼儿园同学方某的监护人作为被告。

  原告家长在法庭上称,8月14日在幼儿园期间,原告因老师疏于管理,被同班同学方某用勺子的柄插入左耳致耳鼓膜紧张部小穿孔。原告家长知晓后第二天到幼儿园交涉,原告拖着老师的手,在同学中指出直接加害者,并指出事件发生时老师是将直接加害者进行罚站处理。

  法庭传召幼儿园当天3名值班保育员中的其中二人出庭作证,她们都说当天未曾出现过小朋友受伤的情况。另外,对于早前原告指出事发时保育员曾经让怀疑伤人的孩童方某罚站,证人也作出否认。

  被告律师在庭上拿出幼儿园使用的一只勺子指出,电子镜图显示女童伤口为圆孔状,不可能是由扁形的勺子柄造成的伤痕。原告则称,被告并非专业医学人士,医生也从未说过伤口为圆形。而且幼儿园有很多不同型号的勺子,被告带的只是其中一种。

  追加被告方某的父母在庭上称,自己很无辜,到了幼儿园,监护责任就落在幼儿园上,他们也相信此事不可能发生在幼儿园。

  据了解,案件昨日以简易程序审理,双方都不接受调解,何时有判决或者再开庭,还有待法院通知。

  幼儿园负责人则说,由于案件未有最终定论,暂时不方便发表意见。(报料人:某先生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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