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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法律题占60%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2:0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 杜丁)前晚,国家公务员局公布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据人事考试网校长、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周盈表示,今年的考试大纲有两处变化,一处是题序变化,另外一处的变化是,今年的常识判断,以法律常识为主,其中法律常识占到60%。

  法律常识考题显出分量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副教授陈天本在“2009年公务员考试专家论坛”上透露,法律常识一定要引起考生的重视,2009年度的大纲侧重考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他认为,从整个题量来看,以后公务员考试要突出法律常识的地位和分量。“那么我想该年度的考题应该不会少于25个。”

  题序改变顾及惯性思维

  据华图教育集团的顾斐老师介绍,大纲在提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时,较2008年度的表述顺序也发生了变化,把常识判断提前到第一部分,接下来依次为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数量关系,最后也是资料分析。顾斐认为,这样的顺序顾及到了文科思维的连贯性。

  答题时切忌满纸学生腔

  另外,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孙秀秋建议考生,在回答申论问题的时候,要从公务员的角度,坚持从政府职能角度出发,联系社会热点,进行备考。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总编辑乔兵,曾多次参与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题目的命制和阅卷、面试题目的设计与审核。就申论的答题方式他提醒考生,要端正自己的角色定位,避免答题或者面试时表现出学生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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