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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根据教育部“三定”方案,此前的基础教育司一分为二,成立基础教育一司和基础教育二司。其中,基础教育一司主要承担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而基础教育二司主要承担的是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
在职能上,基础教育一司将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推进均衡发展的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基础教育二司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推进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其中,原基础教育司司长姜沛民担任基础教育一司司长,原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郑富芝担任基础教育二司司长。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大教授周洪宇认为,目前的义务教育已取得了重大成果,但这些成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成果,同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质量。
他还认为,在巩固义务教育的同时,社会对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也有了新的要求,特别是高中阶段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瓶颈,其数量和规模不能满足初中教育发展滞后的需要,这些工作也需要加强。而特殊教育也事关不同人群的教育公平问题,亦需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