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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十天跌十四万北京业主索赔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2:23  华龙网-重庆晚报

  因购买的商品房在签订合同十日后即降价14.7万元,业主涂女士将开发商告上法庭。12日,北京市首起因房屋降价引发的诉讼开庭。

  涂女士诉称,今年5月10日,她在签订合同前因担心购房后贬值,曾向销售人员询问,销售人员保证绝不降价。然而签订合同后第10天,涂女士得知开发商进行了降价销售,与自己所购房相同的商品房降幅达14.7万之多。

  涂女士认为,销售人员向其隐瞒了重要事实,使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造成重大损失,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合同条款,调整房屋售价及贷款金额,享受与后购房的业主相同的待遇。庭审中,开发商否认曾作出不降价承诺,认为售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据悉,由于在楼价向下趋势明显的情况下,此案件具有的典型意义,案件吸引了不少媒体到场旁听。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据北京晚报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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