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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不单靠“管”更多靠“自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2:38  新闻晨报

  

文明,不单靠“管”更多靠“自管”

  

文明,不单靠“管”更多靠“自管”

  □李建中 李艳秋

  9月起晨报开展了“行为你我他·迎接世博600天”大讨论,报道了“散花族”、“攀爬族”、“纵狗族”、“抛抛族”、“闪闪族”、“乱泊族”、“私搭族”、“分贝族”、“冲锋族”、“霸车族”等不文明“十族”,引发了读者各界的热议,也集纳了很多精彩的观点和案例。

  “真理越辩越明”,在这次文明大讨论中,对于这些“城市病”的起因、症结和改进方法,我们逐渐达成了一致的看法:改善城市文明,需要每个人从身边的每件小事做起。

  茛“攀爬族”谁来带头——一个城市的行为表率,需要社会精英

  晨小姐:在这次讨论中,各方都为改进文明方面的“城市病”提供了真知灼见。比如读者建议给狗狗们带牵引绳和嘴套,只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遛狗,比如住在上海的美国人孔德立建议在小区里建立跳蚤市场……很多建议完全有可行性。但有一点很重要,谁带这个头?

  在公共场合的文明举止方面,有些人(比如我)会期待谁带个头,然后跟进。我们的文化中很有些微妙的地方——在有些场合,标榜自己的文明程度比别人高、作出与大多数人背道而驰的行为,需要很大的勇气。这时如果有人带头做出表率,他带来的可能是一连串的良性循环。

  这次文明大讨论中,我们报道了地铁二号线科技馆站形成的自觉排队等出租车的文明典范,我一直在想:最初这里也呈无序状的时候,那第一个站得笔直、坚持排队的人,心理上要承受多大的压力、会不会边坚持边自我质疑呢?要等到周围多少人漠视、无视后,才会出现一个追随者……然后,从量变到质变,终于成功地实现自我管理。

  就像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在谈城市文明时说的,社会精英要成为文明的榜样。社会硬件、制度当然是一方面,但制度是靠人来执行的,人的因素难道不是更重要吗?

  社会秩序——从“有关部门”到自我管理

  晨先生:晨报自9月份以来陆续刊登了很多关于文明习惯的报道,也列举了很多城市生活中不文明的现象。但是,如果具体到如何解决这些现象,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有关部门”:高空抛物怎么办?“有关部门”!狗狗随地大便怎么办?“有关部门”!小区乱停车怎么办?“有关部门”!

  兵来将挡,一个“有关部门”似乎能解决很多问题,但是,我们注意到的是,在公共秩序领域里,那些仅仅依靠“有关部门”突击检查才能解决的问题,根本就是“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顽症。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我想,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单纯指望“有关部门”来解决。要明白,所谓的“抓”和“放”,说到底是属于自上而下的管理,往往是治标不治本,很难应付市场社会千变万化的现实,更不提“抓和放”需要消耗大量的公共管理成本。

  回到薛涌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晨报10月7日报道)一文中提到的观点:政府从社会的一些领域退出后,社会就必须自己组织起来。这等于说:这些社会症结的最后解决,只有一条途径,那就是从依靠“有关部门”,转移到依靠“社会自我管理”。

  “社会自我管理”是一个宽泛的框架,我们可以先说一个小的概念:“社区自我管理”。就好比“纵狗族”这个问题,倘若私人途径解决,幸运的只是发生口角,不幸的就演变成民事官司;然而,倘若依靠“有关部门”,是不是得设立专门的《小区遛狗管理条例》,设立“遛狗管理办公室”,并成立“遛狗巡查大队”呢?可能么?这说大不大,但又是困扰着很多人的问题,是不是可以在基层就加以解决。倘若小区有自治的能力,我相信养宠物的业主和其他业主完全可以就如何文明遛狗,是否需要设立专门的遛狗路线,是否需要设置“宠物便便区”等达成理解。另外,好像小区里乱停车、高空抛物等问题,也完全可以通过自我加以管理。

  当然,小区自治说到底在目前也仅仅是一个起步阶段,就好像我前面的评论中曾经提到,社区自治前提是大家要努力营造社区的公共生活,改变“社区冷漠症”。当我们逐渐摆脱了长期的“家长制管理”、依赖家长的心态后,我们才能够享受到自我管理的乐趣和成果。

  操作原则——应离实际生活近点再近点

  晨先生:政府退出了社会的某些领域,给了社会自我能力发展的空间。但是并不意味着政府放弃了培养公共秩序的努力。

  我们所处的是观念多元化的社会转型时期,不能在个人道德上强求完全的一致(事实上也很难做到),所以当我们提到政府推广公共道德的时候,所谓的“公共道德”更大程度上是一个宽容的社会契约,它是在考量了城市公民道德的平均水平和社会主义的道德目标后,形成的一个可在全社会推广的道德操作原则。

  既然是操作原则,就是说这个“原则”要具备可操作性,是要运用和普及到社会生活中去,所以不能脱离实际生活。

  就拿我们熟悉的教育来说。长期以来,从文明礼貌到交通守则,教育界一直在对孩子灌输着公共文明观念,也取得了成果。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我们也需要考虑,这些教育有多少是与实际联系,有多少仅仅停留于喊口号。比如我认为,有条件的学校就可以教育小学生更详细的文明上厕所、文明用餐、文明使用电梯和文明听音乐会的礼仪(因为常见一些8、9岁的孩子在那些场合疯了一样乱跑乱钻、大喊大叫)。很多时候,孩子的素质决定了城市未来的公共文明。

  再好比公共舆论。除了新闻媒体外,我们也应该加强影视剧等大家喜闻乐见的舆论工具的推广。我们看好莱坞动作大片,会注意到,他们也往往有他们的“主旋律”在里面,他们的家庭价值观、公共道德观渗透在主人公很多细节动作里。而我们的不少影视剧,人物塑造本就脱离现实,这种情况下,又如何指望人物和公共生活发生关系?“春风化雨”地普及公共道德呢?

  事实上,就像前两日葛剑雄教授接受采访时所表达的,即便在营造公共设施的时候,也要考虑到这些公共设施是否足够人性化……而之所以能够考虑到,关键就在于,设计者是否已经熟悉并掌握了道德操作原则。

  培养城市的公共文明,就像培养一棵树:给它足够的空间,匡扶它成长的方向,之后,它就能茁壮成长。

  改进“文明软肋”——以一己之力坚持下去

  晨先生:实际上,报道这不文明十族的过程,也是编辑、记者们一个反省的过程。读者可能认为,我们在这里写评论的,往往只是说说而已。实际上,一边在写,一边我们也在自我检讨得失。比如我可能从不“散花”,去剧院、博物馆也不“闪闪”,更不半夜高歌给邻居添“分贝”,但我也因为赶时间会在地铁里“冲锋”,会在马路上随手丢烟头,因为潜意识里把烟头和垃圾区分开了……写了关于“抛抛族”的稿子以后,我有次过马路仍在下意识地丢烟头,过后突然觉得很惭愧,仿佛有读者在嘲笑我:这家伙,说得比唱得好听。

  笼统地说起来,我们报道过的这些不文明行为,我可能自觉不自觉地都犯过。但我也是在不断地进行自我检查和改正。比如说,那天我写完那篇文明示范的评论,回去就在地铁上给抱小孩的让了个座,也算是自我反省吧。

  晨小姐:自我反省、推己及人,就会发现,一些不文明行为,总有其客观原因。客观说起来,每个人可能都会有自己的“文明软肋”,人无完人嘛。但正因为如此,才更需要强调自律、自治的重要性。一个人如果能首先管理好自己的行为,受益者不光是自己,还有周围的众多人乃至全社会,最终成为一桩“公益”。

  比如我,觉得交通规则是生活中最基本的准则之一。但每每上班在等九江路那个漫长的红灯时,总会因为赶时间而发挥小聪明闯红灯穿马路过去。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越来越多的人这样做以后,路口的交通乱成了一锅粥。从此我学会了等待,即使堵车,也不再投机取巧:因为红灯并没因为堵车而变绿啊!

  不过有人要问,这样一些小小的坚持,又没有机构承认、也没人给你颁奖、甚至于可能被周围的人认为很傻,这究竟会影响什么?能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呢?是啊,你说举办世博会,会使上海发生多大的改变呢?是带来几座新场馆吗?当然不止于此,那句口号已经说得明白——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我们追求的是更好的城市管理,更好的人居环境,所以每一个人的举止都对“总分”有影响,每一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我坚信,在文明行为方面,每个人创造的一点点价值,都不会被这城市所忽视,正如葛剑雄说的,“只要持之以恒,积渐所至,金石可成”。

  到今天为止,晨报的“行为你我他·迎接世博600天”大讨论已告一段落。晨报将从明天起推出“迎世博600天·行动专题报道”,敬请读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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