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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袭警案”二审昨公开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2:38  新闻晨报

  □记者 罗剑华

  晨报讯 昨天上午9时30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进行涉案人杨佳的上诉庭审。因持刀闯入闸北公安分局,并先后致6死4伤的涉案人杨佳,在一审中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在昨天的庭审中,杨佳新聘请的两位辩护律师试图通过申请对杨佳再次进行精神鉴定,以寻求对死刑判决的转机。法庭经过对控辩双方充分质证,仍以“申请理由不充分”当庭予以否决。

  为了确保庭审公开、公正,昨天上海高院共超额接纳了总计近130余名参加二审的旁听者,除杨佳的父亲等与本案有关的当事人外,还有包括3家香港媒体在内的近30家媒体单位到场。在第五法庭座无虚席的情况下,法院开辟了专门区域,向50多名旁听者提供了庭审直播。

  庭审中,杨佳一开始就以“一审中自己申请的主要证人没有到庭”、“审判不公正”为由,提出“故意杀人罪不能成立”。而其新聘请的两位辩护人,来自上海的翟建律师和北京的吉剑青律师,则分别针对一审中司法部门为杨佳进行精神鉴定的结论和程序展开了质疑。事实上,在昨天近6个半小时的庭审中,两位知名律师丝毫没有对杨佳在7月1日持刀攻击的事件经过和后果发表过任何辩护观点,其贯穿整个庭审辩护的主线逻辑就是:杨佳的行为有偏执性精神障碍的迹象,和现有的精神鉴定结论(精神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不符,建议法庭选择由“省级以上医院”为其进行第二次精神鉴定。

  为表明一审过程中的证据、程序、适用法律没有出现杨佳和其辩护律师声称的任何偏差,公诉机关昨天出具了大量书证和影音证据。其中,包括一段首次播放的时长34分钟、未经任何剪切的民警当街执法录音。证明了在去年10月5日,闸北民警在对杨佳骑行无牌无证自行车实施临检时,始终保持着合法、克制的态度,驳斥了杨佳相关辩解的不实。在证据展示过程中,能够对前后三次来沪的时间、经过等细节清晰回忆的杨佳,在面对7月1日血案经过,以及其他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时,始终以“不记得”、“记不清”来回应搪塞。被公诉方当庭指责其“选择性失忆”,具备很强的自我保护和判断、控制能力。

  令人吃惊的是,在庭审和最后陈述阶段,杨佳多次表示:被自己杀害的民警“不是无辜者”;自己对整个事件“不愧疚”;对7月1日的血案“不应负任何责任”。这些极度狂妄的言辞也成了两位辩护人用以旁证其“精神状态有别常人”的观点,并以此提出重新对杨佳的精神状态进行权威鉴定。但最终,法庭认为辩护人提出的为杨佳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理由不充分,而决定不予接受其申请。

  庭审一直持续到昨晚6时30分,市高院将对本案择日作出终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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