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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韩晖通讯员/祝桂峰)笔者昨日获悉,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2006—2020年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2日获专家评审通过。新规划将制定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强化了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划分了禁止建设、允许建设和限制建设三种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区。
规划理念新颖
中山大学教授许学强指出,《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分析广东社会经济发展,提出了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用地控制指标为约束,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原则,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把广东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示范省”。其规划理念新颖,提出了土地利用的主要调控指标并分解下达到各地级以上市,各项约束性指标符合上级规划的调控要求,符合广东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提出土地利用分区
据了解,《规划》加强了与国家、省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提出了土地利用分区,制定了差别化的土地政策,提出了优先保障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的用地规划,体现了空间有序,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的特点;提出并制定了“三旧”用地改造、园地山坡地改造、围填海造地、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利用重大工程的目标与计划,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强化了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划分了禁止建设、允许建设和限制建设三种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区,并在市、县、镇级规划中逐级落实,增加了对市、县、镇级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对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的保护。
许学强说,《规划》提出了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对规划实施管理有重要指导意义。专家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规划的协调,细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