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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O号牌车辆或裁减六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4:05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夏令 实习生 韩远飞 通讯员 曾德明 沈提安)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在答复广东省政协委员提案中得知,在原则上不再增发粤O牌基础上,今年省公安厅又向省政府提出全省公安机关粤O号牌车辆裁减约60%的意见,进一步减少粤O牌车辆。

  委员:取消O字车牌照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焦太山向省政协提交《关于规范特种车管理和取消O字车牌照的建议》提案。他指出,去年全省特种车辆(是指悬挂军牌、公安牌,包括“O”字车牌等特种公务车辆)违规违章现象高达10几万次。特种车“六乱”(乱用、乱停、乱借;警牌乱挂、警灯乱闪、警报乱鸣)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执行特殊公务需要,使用特种车牌并使用特权无可厚非,普通老百姓能理解并支持。但当前人们对特种车持有异议和产生一些怨言,关键是对特权被滥用的不满。

  焦太山建议,应大力清理、整顿特种车辆牌照,特别严查和打击假悬挂特种车牌的车辆,同时精简特种车辆,尽量减少使用特种车牌。对特种车牌车辆要规范、统一喷涂标识,外观尽量不要与日常民用车混在一起。可以参照一些省市做法,取消现有粤O字车牌。如上海、重庆、湖北等不少省市均先后取消O字车牌,上海2004年1月1日起全部被停止使用上海“沪0”牌照,将原用“沪0”牌照改用普通民用或沪警号牌,且在使用普通民用号牌时不再设专段区域。有需要使用特种车部门按规范喷涂标志牌并按规范悬挂特种车牌。

  答复:裁减粤O牌车60%

  对此,广东省公安厅在答复中表示,广东省对警车、粤O号牌车辆一向严格管理。1998年起,公安厅规定全省原则上不再增发粤O号牌。2000年起,除公安机关外,全省法院、检察、司法、安全系统均实行指标控制,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增加,只允许在现有数量范围内通过报废、转民用腾出指标更新车辆。

  今年,为进一步严格控制粤O号牌,公安厅向省政府提出全省公安机关粤O号牌车辆裁减约60%的意见。今后,在加强警车和粤O号牌车辆管理同时,公安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多次打击假冒军警车辆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打击行动日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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