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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通报“10·11”伤害致死案件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4:41  哈尔滨日报

  昨天,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0·11”伤害致死案件相关情况。10月11日22时许,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铁路文化宫旁的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造成被害人林松岭当场死亡。目前,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支队、督察支队和南岗分局等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12小时连续奋战,已将涉案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并将另外5名当事人传唤到公安机关。

  酒吧门前因一方驾车问题引发案件

  据介绍,10月11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齐新(男,30岁,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宴请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培训的同学李锋(男,28岁,肇东市公安局民警),同时邀请了同学李鑫宇(男,30岁,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王金刚(男,31岁,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栾奡(男,31岁,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和同事刘力男(男,31岁,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参加。饭后,在刘力男的提议下,6人分乘两辆轿车到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哈铁文化宫附近的糖果酒吧继续饮酒。因李鑫宇在酒吧门前驾车速度过快,与站在门前的林松岭、杨森、车亮、潘兴等人发生口角,后双方厮打起来,致林松岭(男,22岁,哈体育学院2004级毕业生,住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安大街)当场死亡,双方多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哈市公安机关将全力侦办此案

  10月11日22时许,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后,南岗分局、市局刑侦支队和刑事技术支队迅速赶赴现场。当晚,副市长王维绪及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到现场。因此案涉及6名民警,案发后,市公安局迅速将情况通报给省公安厅,副厅长孙邦男接报后,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听取汇报。南岗分局接案后,按照案件管辖移送哈铁公安局办理,后根据被害人家属的强烈要求,省厅指定此案由哈市公安机关主办,哈铁公安机关全力配合。按照省厅的部署,市公安局迅速成立“10·11”专案组,全力调查审理此案。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继续审理中。

  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对此案高度重视,责令“10·11”专案组务必要严肃认真地办理此案。市公安局向社会各界承诺,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无论案件涉及到谁,都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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