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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3日讯 (记者曹秀娟 通讯员温彦平)经集中整治,包括山西北方兴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万吨二甲醚生产线等40个项目,因违反环评法将被太原市环保局停产或重罚。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太原市环境质量,太原市环保局决定从本月起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的项目;配套环保设施未投入试运行、主体工程投入试生产,试生产超3个月而没有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将责令其停止建设,并按最高限额处以罚款。另外,对列入关停取缔范围的土小企业,属取缔范围的,要取消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属关停范围的,要关闭或停止,对在非法生产期间已经生产的土焦,按吨焦200元追缴焦炭生产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