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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节假日乱“上班”,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5:12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本月20日,我省出台的公务车管理和节油措施开始施行

  此外,公务车每周一至周五按车牌号尾数少开一天,违规车辆也将被扣留,并进行相应处罚

  本报10月13日讯 (记者 李莉)本月20日起,我省出台的公务车管理和节油措施开始施行。公休日、节假日各单位公务车辆除有特殊公务外,一律入库封存;每周一至周五按车牌号尾数少开一天车。交通部门如在检查中发现道路上行驶的违规车辆,立即扣留,并做相应处罚。

  为规范公务车使用,实现节能降耗,今天,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车辆节油工作的通知》,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处罚办法。公休日、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公务车辆除有特殊公务(如紧急公务活动、执法执勤任务、正常接待等)外,一律入库封存。各级机关的车管部门要有专人对进出本单位的车辆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车辆进行登记,并把违规车号通报所属单位,由所属单位对驾驶人员进行通报或必要处罚。

  同时,车管部门还要对公务车辆按照车牌尾数进行分类,对每日停开车辆进行封存并做好记录。

  据了解,今年8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就已出台一系列节能降耗措施,要求将每年6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定为“山西省能源紧缺体验日”,在体验日内,平时乘轿车上下班的干部职工换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今天下发通知正是为保证这些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10月20日起,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和省建设节约型机关领导组办公室将对省直各单位进行抽检。发现违规行为,进行警告或通过报刊、电台等通报批评。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对道路行驶的公务车辆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车辆,立即扣留,并进行相应处罚。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务车管理和节油举措要想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机关就要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比如要严格按编核定使用车辆,压缩公务用车规模,配车实行政府采购并优先选用环保型车辆;非紧急公务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禁止公车私用;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位车燃油定额,努力降低燃油消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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