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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临沂10月13日热线消息为忙“三秋”,莒南县的李老汉今年7月份购买了一台柴油机,没想到新柴油机使用不到1个月就出现4次故障,找商家维修,却被以“管销售不管维修”的借口拒绝。
家住莒南县十字路镇虎园村的李老汉承包了十多亩地,为加快三秋收种,7月11日,他花3700元在莒南县一农机公司商场购买了一台柴油机。没想到新柴油机1个月内汽油泵、摆轮、钢套、活塞、高速轴小摆轮先后出现故障。
看到新柴油机故障频繁,李老汉找销售商协商维修,销售商却表示他们“只管销售不管维修”,维修只能找厂家。随后李老汉多次打电话找生产厂家,对方也一直推脱。眼看柴油机3个月保修期马上就要到了,10月10日上午,李老汉拿着有关证据向工商部门投诉。
莒南县工商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调解,查清事实后,执法人员与商家及厂家取得联系,指出他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表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获得相应赔偿。经调解,该厂家于10月13日派维修人员上门,将李老汉的柴油机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