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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不记得当时的事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7:57  郑州晚报

  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备受关注的“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公开审理,庭审过程长达7个多小时。

  据悉,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杨佳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杨佳是否曾被殴打、一审中有证人未出庭是否具有法律论据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法庭未当庭作出宣判,合议庭将在评议之后,择日宣判。

  由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网站和公告栏上发布了开庭排期,昨天上午8时不到,法院门口就已经聚集了几十名围观的上海市民。杨佳的父亲杨福生和姨妈也参加了旁听。

  在庭审中,杨佳对于案发时间内的事情似乎有些“失忆”,表示“全不记得了”;而对于自己的行为,杨佳表示“不后悔”。他称自己7月1日去闸北公安分局,原本是要找一个吴姓民警解决问题的。因为害怕被阻拦,他才购买防毒面具、喷雾、手套、登山杖、一桶汽油、锤子、刀等物品,而8个啤酒瓶和一个桶是其捡来的。

  他还表示,当天他身上还带了7000余元现金和2万余元信用卡,“去的时候也没想到有这样的结果”。关于向警方索取赔偿一说,杨佳辩称,自己并没有向警方要求赔偿。

  休庭期间,一直关注此案的北京律师刘晓原称,从他现场旁听时的观察来看,庭审中,杨佳的精神不正常。辩护律师翟建也认为杨佳“精神有问题”,但在庭审中,他提出的重新对杨佳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申请,在法庭调查中被当庭驳回。对此,翟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希望法庭能慎重考虑这一要求。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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