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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院23日就“金援弊案”吴思材被起诉部分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8:02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14日讯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再度审理原陈水扁当局“金援弊案”,并以证人身份传唤台前外事部门负责人黄志芳、前“参事”张强生,厘清款项等相关细节。合议庭预计本月23日就弊案中间人吴思材被起诉的部分宣判。

  据台媒报道,原陈水扁当局外事部门为了推动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2006年9月15日汇款2980万美元至中间人吴思材与金纪玖于新加坡华侨银行的联名账户,去年1月间这笔款项遭提领一空时,吴思材又制作虚假的新加坡华侨银行对账单来欺骗台外事部门。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传唤黄志芳和张强生,就是要厘清对账单的来源。

  对于全案关键证物对账单的部分,黄志芳在庭上证称,相关细节都是委由张强生处理,他直到检方今年7月间传唤他时,他才知道对账单是假的。张强生则作证并具结表示,他一直向吴、金催讨“建交款”下落,并不知道对账单是假的,更不知钱已遭金、吴挪走。

  至于对账单交付地点,黄志芳、张强生两人都说是在台湾,但吴思材仍坚称是去年8月8日在新加坡饭店大厅交给张强生。

  遭羁押五个多月的吴思材身形明显瘦了一圈,对于今天辩论庭上检方指控,吴思材大多摇头否认,或委由律师发言。吴思材委任律师杨国宏表示,吴思材在取得对账单后,随即交给原陈水扁当局驻新加坡工作人员。而全案行使和伪造的时间、地点都不够明确,吴有新加坡籍,且不了解台湾地区相关规定,请求法院判决本案公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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