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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宋欢 记者 罗其)不满部分住户擅自“住改商”,富临大厦业主李某向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进行投诉后,以未履行法定职责进行查处为由,将成都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昨(13)日,此案审理终结,青羊法院以被告不适格为由,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相关法规,成都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不适合做本案被告。在接到法院告知、仍坚持将成都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列为被告的情况下,法院遂驳回李某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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