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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门面经营户质疑 物管咋擅涨2角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8:10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杨波)9月底,南岸区南城大道28号的9家门店经营户突然接到物管通知,从当月起,每度电涨2角,经营户们按原标准缴纳电费被拒绝后,门面曾2次遭遇停电。

  缘佳物业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他们是受房屋产权人委托,代替大正物业代收电费的。而8月初,因该楼房的电力使用负荷超标,该公司出资对电力设备进行了扩容改造。“谁使用谁就承担维保费用”,涨的2角钱就是以后的维保费用。

  南岸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强调,除公摊费用外,正常的电费收取必须按国家的统一标准执行,任何物管单位均无权擅自涨价。他建议经营户们将相关票据保留好,到南岸区物价局的举报中心反映情况。物价局核实后,将作出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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