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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贪污受贿610万 原村书记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8:11  华龙网-重庆商报

  原沙区梨树湾村书记向大全还用征地赔偿金给村委会办公人员购买24套住房

  本报讯(记者 钟臻 实习生 黄婕)“土地赔偿金属于村委会,我们拿来买房子,不存在贪污。”昨日,因涉嫌受贿、贪污610余万元,原沙区覃家岗梨树湾村党委书记向大全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时居然向法官如此辩称。

  村书记收开发商75万元

  检方指控称,1996年,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玉龙公司)经沙区政府同意,征用了梨树湾村下金松岩经济合作社土地搞开发。向大全受沙区政府委托以村领导的身份动员社员拆迁。检方说,在玉龙公司征用该块土地后,该公司老板薛某出于感谢向大全在拆迁中的帮助,于2004年送了25万元给向大全。次年3月,玉龙公司与梨树湾村下属公司组成了一家新的公司玉树王公司,薛某任董事长,向任总经理,该公司拥有梨树湾村的200余亩土地。

  检方说,去年政府需要征用玉树王公司地产,但双方估价不一。玉树王公司要价5亿元,而政府估价2亿元。双方随后开会协商,向大全以公司总经理和村党委书记的双重身份与会。此后,薛某为了感谢向在协商会上的游说,又先后分3次送了向大全50万元。

  拿征地赔偿金买24套住房

  检方指控,向大全除了受贿,还存在贪污行为。去年,向大全为24名村委会办公人员购买了24套商品房作为集资房,这些房款除了每人先缴纳的10万元外,其余款项全是用该村2003年的土地征用赔偿金来支付的。付款后,向指示下属利用各种方式“填平”这些账目。此外,向还拿出这笔赔偿金中的78万元,给5名主要村领导买了高额保险,其中他购买的保险是20万元。检方认为,向的行为涉嫌受贿及贪污,金额高达610余万元。

  辩称未受贿不存在贪污

  “我没受贿,也不存在贪污!”在昨日的庭审中,向大全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他辩称,薛某给他的25万元是薛某曾答应免费送一套房屋,因为他不要房屋,所以对方才送现金给他。而对另外的50万元,向辩称,这些都是玉树王公司成立以来,他任公司总经理所得的工资,此外,他不是公务员,不存在受贿。

  而对于检方指控他贪污,向辩称,集资建房是他们24名村委会人员集体开会通过的,因村与社的财政均单独核算,各自都有自己的土地,所以这笔赔偿款应属于村财政所有,用作员工福利并没损伤社员的利益,也没触犯法律,不存在贪污。对购买保险的78万元,向说,他从1974年参加工作,去年退休,整整工作了33年,按级别应该是正科级别,购买保险是想退休后,能拿点工资。

  因案情复杂,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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