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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袭警案二审未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9:15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昨日上午9时30分,“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杨佳的父亲和姨母被准许旁听。

  法庭围绕着杨佳是否在公安机关被打和是否重新进行精神疾病鉴定进行了激烈的辩驳,案件从早上9点半开始审理,直到18点半才审理完毕,中间休庭一个半小时。

  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当庭驳回了辩护律师提出的重新进行鉴定的提议,杨佳在法庭上也自称没有精神病。此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9月12日立案受理。

  杨佳的二审辩护律师翟建和吉剑青,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上海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并最终得到杨佳同意。

  在昨日的二审案件审理过程中,是否为杨佳重新做精神鉴定成为了案件的焦点。检方和杨佳的辩护律师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法庭辩论。

  翟建律师称,他在2007年10月和民警发生冲突后,时隔半年多报复和他并没有关系的民警让人不能理解,包括他一直非常抵触他的父亲也令人费解。

  早在今年7月5日,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4名专家赶到看守所对杨佳进行鉴定。7月6日,该鉴定中心认定,杨佳没有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审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采信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在7月5日为杨佳做的精神病鉴定报告,并以此鉴定结论为依据,认定杨佳无精神病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二审中,翟建认为认定精神疾病的标准有很多,他很可能有人格障碍方面的精神疾病。

  另外一名辩护律师吉剑青则对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资格进行了激辩。

  吉剑青认为,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没有精神病鉴定资格,其鉴定结果无效。

  在法庭调查中,法院当场驳回了杨佳辩护律师提出的重新鉴定的请求。对此,翟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希望法庭慎重考虑。

  在最后陈述阶段,杨佳表情十分平静,一直坚持自己没有精神病。其辩护律师再一次向法庭提出对杨佳进行精神疾病鉴定。

  检方则表示,对方辩护律师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不充分不合理,一审认定准确,要求驳回上诉。

  合议庭则称,听取了双方意见,择日判决。(《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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