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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院拟于23日宣判吴思材金援弊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09:43  中国新闻网
台北法院拟于23日宣判吴思材金援弊案
  台北法院13日开庭审理金援弊案,前台湾外事部门负责人黄志芳(中)面对媒体询问,不愿多谈。(图: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10月14日电 台北法院审理陈水扁主政时期金援弊案,13日传前台湾外事部门负责人黄志芳、前“参事”张琼森出庭作证,厘清涉案中间人吴思材被诉伪造文书犯行部分。吴思材辩称,伪造的银行对账单是另一涉案中间人金纪玖的女友在新加坡交给他,他再转交给张琼森。全案定于23日宣判。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针对金援弊案,合议庭原订2日宣判,因吴思材辩护律师在9月18日首次庭讯时,无故未到庭辩护,基于被告权益以及慎重结案起见,决定再开辩论庭,就吴思材交付对账单时间、地点,传唤黄志芳、张琼森作证,厘清吴思材被诉伪造银行对账单犯罪事实。

  黄志芳证称,2006年12月24日,曾指派张琼森至新加坡,要求金纪玖配合吴思材将“建交”款汇回台湾,但金却在翌日失去联系,由于担心钱被提领,不断催张向吴取得银行对账单。

  黄志芳说,张琼森与前“外交部长办公室主任”曾瑞利两人,去年八月初偕同吴思材赴新加坡,当时要两人向吴思材取得新加坡华侨银行的对账单,以印证吴声称“建交”款美金2980万元仍存在银行一事。

  他说,那次赴新加坡未能取得对账单,去年八月中旬,张琼森才出示吴思材所提供的对账单。直到今年四月中旬,台“外交部”控告吴思材背信及侵占罪,将相关事证交由台北地检署侦查,才得知对账单是假的。

  张琼森则强调,伪造的对账单交付地点绝非在新加坡,“百分之九十九在‘外交部’”,且是吴主动来电告知手中有对账单,他在收到当日,与曾瑞利一同交给黄志芳。

  不过,吴思材辩称,对账单是金纪玖女友在去年八月七日,于新加坡某餐厅内交给他,吴的辩护律师则以交付时地都在台湾岛外,主张台湾没有管辖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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