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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0月14日讯 民进党廉政会10月9日对陈水扁洗钱案做出“一审有罪就予除名”决议,陈水扁办公室中午发布新闻稿回应。陈水扁要求廉政会秉持相同标准,针对类似个案,例如众多以贪污罪嫌起诉的其他党员案件,做出一致裁决。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因贪渎相关案件遭起诉的党内要角“族繁不及备载”,包括吕秀莲、游锡堃、陈唐山、高志鹏、薛凌、蔡煌琅、李俊毅等,以及台南市长许添财、前台南市副市长许阳明、前“立委”唐碧娥等。按陈水扁之意,他要求廉政会应一视同仁,一旦这些被起诉的党员,一审若被判决有罪也该要除名。
陈水扁批评廉政会选择性办案,表示廉政会应该用相同的标准对选举经费申报核实主动调查,包括所有曾参选过公职党员都要一视同仁,不能选择性办案,更不可有差别待遇,这样才符合各界对民进党的期待及民进党的“清廉”价值。
陈水扁虽对裁决程序不满,但表示尊重廉政会的终局裁判结果,不会再提出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