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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9天房价“跳水”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14:02  现代快报

  业主状告开发商昨过堂

  业主涂某在北京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哪知道签订购房合同才9天,房价就大“跳水”,降价幅度达到14.7万元,而此前,销售人员还曾向她承诺,小区中不好卖的户型才会降价,涂某选中的户型一定不会降价。由于销售人员隐瞒重要事实,涂某一气之下将售楼公司告上法庭,案件昨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是北京市房价下降后出现的首例业主状告开发商索赔损失案件。

  涂某是今年5月在北京市东四环看中了一个楼盘,在2005年开盘的这个楼盘,当时一平方米的价格仅为5000至7000元,2008年,这个楼盘的均价已经达到了让人咂舌的20000元左右。尽管楼价疯涨,涂某还是决定购买这套房屋。5月10日,她与北京方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这个名为东某时代家园三期的一套商品房。签订合同前,涂某也有些不放心,反复向销售人员询问这套房屋会不会降价,得到的答复是,今后只可能对小区中不好卖的户型降价销售,而涂某选中的这套户型绝对不会降价。9天后,涂某发现,开发商对包括自己所购房型在内的大多数房型进行了降价销售,而和她所购买的那套房型相同楼层相近的商品房,已经由每平方米22000余元下降至21000余元,她所购买的房屋在9天内缩水近15万元。涂某认为,销售人员对自己隐瞒了重要事实,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将房屋的单价由22986元每平方米降低到21064元,并将贷款金额由60余万元调整至45万余元,使其享受到与后购房业主相同的待遇。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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