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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监听设备搞白色恐怖?“府”:犯罪侦防用(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17:02  台海网

  王郁琦也表示,马政府上任后,在马英九的督促下,监听受到更严格的规范,没有法院的监听票,有谁敢监听?当“总统”带头反对非法监听,请问又有谁敢担责任,非法偷听别人的谈话?非法监听的根源与上位者的态度有关,马英九坚决反对非法监听,情报单位绝对不敢违逆,马英九的理念,就是要让台湾尊重人权,杜绝非法监听。

  民进党“立委”高志鹏、叶宜津、王幸男、陈启昱上午质疑“调查局”花新台币6千万元招标监听设备,在规格上要求侦搜范围达一万平方米以上;每分钟处理用户数不得低于300个;还要具有 “定位追踪功能”、“可让归向设备寻找到手机位置” 、“系统置于车辆上,连接天线即可操作”等功能。

  民进党“立委”质疑,依此规格,以后“调查局”只要在“立法院”旁便利商店停一辆侦搜车,包括“立法院”、中兴大楼、“监察院”都在监听范围,连在喜来登饭店消费的外国客人都逃不掉;严重侵害“宪法”所保障的个人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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