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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周婷玉、吴晶、赵超)经过两年多讨论和修改,新的医改意见终于揭开面纱。《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14日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针对近年来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弱化、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现象,新的医改意见中始终贯穿了一条公益性主线,以期缓解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事实上,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30年,就是保障人民健康水平这个根本目标、不断在改革发展中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过程。
第一阶段:激发活力 提高效率
1978年至1996年,是我国卫生事业解放思想、积极探索的阶段。
上世纪70年代末,由于十年动乱的影响,我国医疗卫生资源严重短缺;综合国力和财力较弱,政府发展卫生事业的能力受到极大限制;同时由于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盛行,医疗卫生领域服务质量受到诟病。
针对医疗服务供不应求的主要矛盾,这一阶段卫生改革发展的重点是大力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活力,扩大服务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同时要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分配方式,调动人员积极性,激发活力,提高效率。
1985年被称为“医改元年”,这一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了发展卫生事业的新思路:鼓励多渠道办医;对卫生医疗机构实行放权、让利、搞活,实行鼓励创收和自我发展的政策;改革收费制度。
随后我国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放权让利、扩大自主权和分配制度改革”,有效调动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大幅度增加,缓解了“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等突出矛盾。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由于医疗机构创收动力趋强,加之农村合作医疗解体,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筹资不足,政府卫生投入比重下降,居民医疗费用快速上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日渐显现。